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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于进一步简化工业项目人防审批流程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5 17:10    来源:市人防办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简化工业项目人防审批流程的通知》的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来部分人防项目业主反映人防审批流程较长,影响项目开工进度。我办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本着进一步方便业主、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效率的初衷,积极与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研究,三方于2021年4月25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工业项目人防审批流程的通知》,下发各县(市、区)人防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即日生效执行。

          二、出文依据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闽建审改函〔2021〕11号)和《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例会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明建审改函〔2021〕5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二)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自然资源部门应按《三明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分送人防主管部门,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及时通过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告知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将人防部门意见纳入联合技术审查意见。

          (三)在施工许可阶段,对联合技术审查意见中无需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工业项目,项目业主不再办理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http://xxgk.zbsbsy.com/szfgzjg/rfb/zfxxgkml/tztg/202104/t20210427_16584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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