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21〕26号)精神,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评选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基层提名、组委会组织评审,本届活动共评选出10位“福建励志先锋”、10位“福建励志先锋”提名奖、20个“组织奖”单位和20位“优秀工作者”。我市三明学院姚鸿图同学获“福建励志先锋”人物称号,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荣获本次宣传活动“组织奖”。
希望全市各地各校深入宣传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典型事例,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立德树人、资助育人成效,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图强、感恩奉献,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学生资助事业发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学生资助中心林丽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