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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1月16日,我局接受了福建省三明市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7日。
联系电话:0598-5171068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23幢
邮 编:3650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福建省三明市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 |
建设单位 |
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 |
福建省京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编制单位 |
福州市闽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三明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