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0101-1000-2022-00170 | 文号 | 明政办〔2022〕35号 |
发布机构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6-16 |
标题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0101-1000-2022-00170 | ||
文号 | 明政办〔2022〕35号 | ||
发布机构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2-06-16 | ||
标题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 | ||
有效性 | 有效 | ||
有效性 | 有效 |
《三明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三明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3号)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全民参与,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满意在三明”“大爱三明”品牌,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明篇章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6%,城乡间、区域间、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况得到改善,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我市奋力建设“一区六城”要求相适应。广泛弘扬科学精神,公民科学素质基础进一步夯实,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开展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培育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进校园等活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科学教育,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强化中小学启发式、探究性教学,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开发优秀科学教育校本课程。推进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闽光学院、三明学院美丽中国发展研究院、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和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研究院建设。
2.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科学调查体验、科技节、科学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趣味科普比赛等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计划,鼓励中小学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等开展各类科技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机构、文化和科技服务机构、文明单位与乡村“复兴少年宫”结对共建,提供丰富的活动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每年推动3家以上单位面向青少年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组织开展“探寻智汇梦”“双助双汇”等系列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希望行”系列活动进校园,推动院士专家、科教资源等进乡村,促进全市青少年科学素质均衡发展。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
3.开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行动。进一步探索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学校联合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等特色活动,每年组织1万人次青少年参与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4.建设高素质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将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科技知识和技能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加大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力度,市、县两级每年培训科学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100名、乡村教师300名、校内外科技辅导员100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专家巡讲、“送教下乡”“送培到基层”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牵头,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团市委等单位配合。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树立科学健康新风尚。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卫生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移风易俗等提供科普服务。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中国医师节、农民丰收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引导农民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面向新居民开展适应、融入城市的知识宣传与能力提升活动。
6.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和高素质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到2025年,累计新增培养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1200人,培训高素质农民3.5万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40万人次。重点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家庭农场主、乡村工匠、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新农商人、科普信息员等培训力度。举办面向农民的农耕比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等。实施“高素质女农民”培养计划。
7.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保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科企合作、“千会帮千村”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广惠农科普专题栏目《乡约科普》。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实现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一二三产业全覆盖,建设10—12个科特派服务团队,以京闽、沪明、厦明等科技合作为契机,探索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培训县乡农技员800名以上,培育25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年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0个以上,遴选建设25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农科院,市妇联、科协等单位配合。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8.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最美三明人”、乡村讲师团、后生仔宣讲团、劳模宣讲团、巾帼宣讲团、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巡讲团等宣讲队伍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课堂等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活动,讲好三明劳模故事、工人故事。开展“最美三明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
9.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围绕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创建劳模(工匠)工作室25家。组织参加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加强企业科协等组织建设,培育企业创新文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无人机、数字化运维等职业技能竞赛,每年举办20场以上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选树50名“三明工匠”。鼓励企业工会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用好“八闽工匠学堂”平台,组织职工积极参与课程学习。建立学历与非学历并重的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深入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提升农民工队伍素质。
11.发挥企业家带头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企业家培训体系,依托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对接北京中关村优质资源,常态化开展京明研学活动,打造企业家新风正气三明“名片”。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科普活动进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引导支持企业及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和水平评价。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市科协等单位配合。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2.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依托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等,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开展智能技术运用互助互学活动,培育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服务团队,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意愿和活力。
13.实施健康科普助老行动。建立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拓展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渠道,组建市、县两级医学专家科普讲师团队伍。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组织开展助老健康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覆盖率。深化沪明交流合作,支持各地创建“上海老科技工作者疗养基地”“上海市老科协智慧养老示范基地”等。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推进体卫融合发展。到2025年,参加科学体育健身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比例达60%以上。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银龄科普志愿服务,发挥老专家科普报告团、老年标准化专家、金融知识老年宣讲队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老干部局,市发改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市科协等单位配合。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5.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履职相关的科学知识,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态势,以及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科技转型、文旅经济等领域,推进三明医改、林改、乡村振兴、沙县小吃“四个再出发”等发展需求的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试题测查报考者科学素养。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选拔任用中,强化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
16.强化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把数字福建、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思维与决策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引进开发一批科学素质新课件。举办专家咨询、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活动,树立先进学习典型。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党校,市科技局、人社局,市科协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健全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做好公众科普。加大对科普类项目的申报支持力度,将科普成效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基地等创建考核。充分发挥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等平台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制定实施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
2.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围绕我市科创高地和民生热点内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发布”活动。鼓励学会、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3.增强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在陈景润等科学家故居(旧居)、纪念馆等场所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支持院士、知名科学家建设科学传播工作室,深入开展“院士专家三明产业行”“最美科技工作者”“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八闽行”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科学传播者。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配合。
(二)科普数字化赋能工程
4.建设数字科普平台。实施“互联网+科普”,依托科普中国、数字福建和e三明等平台,加强科普教育基地数字化管理,推动优质科普资源汇聚。推进科普工作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未来社区等深度融合,发挥“科普中国e站”阵地作用,提升各类基层科普设施的科普服务能力。
5.鼓励科普创作。鼓励围绕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利用数字化手段,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和传播渠道。发挥三明学院动漫学院、福建(泰宁)影视基地、市科普作家协会等组织作用,促进科学家与科普、教育、文化、出版等工作者合作,创作一批原创科普图书、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精品,遴选一批优秀科普作品。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幻创作交流活动。365bet官网888_365bet网站是多少_365娱乐平台网址
6.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在三明日报等传统媒体开设“科技”专版、新媒体平台开设“科普”专题专栏,在移动新媒体平台发布短微视频、图解图示、电子海报等,加强科普报道、科普知识、科普类公益广告等的宣传,实现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支持市、县电视台和新媒体展播《海峡少年科学苑》《原来是这样》等科普电视栏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牵头,市委文明办、网信办,市科技局、工信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7.构建三明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推进市科技馆改造升级,探索科技馆与图书馆、博物馆、农科院、生态自然保护区、偏远山区学校等交流合作,将宁化、建宁等县级科技馆作为科普资源补充,促进优质科普资源融合共享。积极打造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机器人大赛孵化基地。发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专题活动。构建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全国明星科普大篷车和线上科技馆“四位一体”的科技馆科普展教体系,促进优质科普资源免费开放。
8.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多功能、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推动宁化县科技馆等实施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科普事业。到2025年,全市每个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
9.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到2025年,累计建设10家以上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30家以上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探索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化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公共交通等设施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打造科普基地。鼓励科普教育基地开发各类科普资源,利用多媒体、互动设施、文创产品等将科学知识可视化、趣味化。
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文旅局等单位配合。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0.加大推进应急科普力度。建立应急科普响应机制,坚持平急结合、协同联动,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公众和科学家沟通桥梁,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推进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景区。
11.广泛开展基层科普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图书馆、老年大学等基层阵地,通过科普展览、科普讲解、科普宣传等方式,开展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科技志愿服务。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科技与科普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平台,培育品牌志愿服务项目,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到2025年,注册科技志愿者达到3600名。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永安、宁化等地创建“十四五”全国科普示范县。结合文明城市(县城)等创建,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组织。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全域科普行动。
12.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院、企业等设立科普岗位,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组建各类科普宣传专家团队,带队引领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鼓励和支持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技术科技管理专业职称评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等各类人才计划,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科普培训、技能比赛等交流活动,提高科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市科技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单位配合。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3.推动科技人文国际交流。借助与美国兰辛市、匈牙利布达佩斯15区和比利时艾瓦耶市等3个友城平台,促进友城工作与科技人文国际交流结合。推动青少年参与国际科技竞赛、科技夏(冬)令营等科普交流活动。推进高端外国专家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参与科技援外培训和科普合作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员开展科普交流。
14.深化明港澳台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建设“台湾人才驿站”、市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泰宁两岸影视基地等,开展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深化明台高校合作机制,支持三明学院创建海峡两岸教育融合发展示范校。办好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海峡两岸(万寿岩)科技节、朱子之路研习营、“仲夏营火虫之夜”、“跨越海峡来乡建”等特色交流活动。到2025年,累计参与的台港澳科技人才、青少年达到1000人次。
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卫健委、外办、台港澳办等单位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安排中,认真抓好落实。市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分工等,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优化机制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激励。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科普统计以及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科普理论、科普政策等研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推动科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将科技教育、科普宣传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需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积极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加强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四)明确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21—2022年,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围绕提升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2.推进阶段:2023—2024年,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着力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3.总结评估:2025年,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推广经验典型,依法依规开展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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