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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0100-3000-2022-00234 | 文号 | 明政文〔2022〕102号 |
发布机构 | 三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标题 | 关于授予陈杰等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0100-3000-2022-00234 | ||
文号 | 明政文〔2022〕102号 | ||
发布机构 | 三明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
标题 | 关于授予陈杰等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决定授予陈杰等6位同志“三明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3万元。
希望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以模范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三明、法治三明,为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2022年度三明市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三明市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陈 杰 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学文公分校学生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
陈家洲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干部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
郑华荣 国网大田县供电公司退休职工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
廖合昌 将乐县林业局万安林业站业务员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
吴德炎 国网尤溪供电公司管前供电所职工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
黄炳东 将乐县黄潭镇黄潭村村民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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