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日,我局出台了《三明市社会工作督导培养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保障。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同时明确了社会工作督导人员的培养选拔、职责任务、资格认定、管理使用、奖惩措施等。特别是对督导的任职资格予以规范,将我市社会工作督导分为初级督导、中级督导、高级督导等,形成梯队提升制度。
《办法》明确,被认定的各层次督导纳入三明市社会工作督导专家库,优先推荐省、市级社工领军人才,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的政策制定、专业培训、项目评审评估、开展专业督导等工作中可作为专家参与。全市公益服务项目中要求设立的督导优先从本市督导人才库中聘任。
2023年我市已启动第一批15名初级督导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分别来自民政事业单位、社区和民办社工机构。我局将对他们开展为期一年的“理论+实务”的培训,对社会工作督导的学习情况、督导服务情况进行管理与跟踪,力求督导培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