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办函〔2022〕4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调研的通知》(明建函〔2022〕90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22〕14号)以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的通知》(明建办〔2022〕33号)等工作部署,2022年6-8月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房屋鉴定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鉴定机构全面自查自纠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全覆盖检查,市住建局组织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对113份自查项目鉴定报告进行盲样抽查,共抽查全市24个房屋鉴定报告,涉及19家房屋鉴定机构,发现问题108条。
二、存在问题
此次抽检发现部分鉴定机构未按规定对房屋进行抗震鉴定,部分鉴定报告未明确鉴定目标的使用年限、缺失建筑平面布置图或结构平面布置图、检测构件未满足规范要求,个别鉴定报告中数据存疑、存在检测项目漏项等问题,具体问题详见《2022年度房屋鉴定机构抽检情况一览表》(附件)。
三、处理意见
(一)责令整改。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按照《2022年度房屋鉴定机构抽检情况一览表》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一般问题督促鉴定机构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重新核算。对《2022年度房屋鉴定机构抽检情况一览表》处理意见中指出需现场检查以及查验计算书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并查验鉴定原始记录和计算书,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改正通知,收回原鉴定报告,限期整改并重新出具鉴定报告。
(三)立案查处。
1.对存在问题集中的浙江亿桥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和湖北诚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列为2022年度全市重点监管对象,对其鉴定的所有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建局组织全面开展深入排查。
2.对浙江亿桥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和湖北诚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鉴定的项目涉嫌数据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由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进行调查核实,若调查属实应立即予以立案查处,并清除出备案名录。由沙县区住建局对湖北一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鉴定沙县西山村委会综合楼1号项目存在捏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打好安全检查百日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七月份驻守督导情况的通报》(闽建安函〔2022〕71号)要求,由宁化县住建局和清流县住建局分别对违反省住建厅规定未经备案开展房屋鉴定工作且鉴定报告存在重大问题的广东仲达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众义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督促各鉴定机构立行立改,并于8月29日前将各鉴定机构的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逾期未整改的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强辖区房屋鉴定项目监管,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令立案查处的鉴定机构,请项目所在地住建局于9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
(三)已在三明辖区内备案的房屋鉴定机构要认真对照本次抽检核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加强守法守规意识,坚决杜绝违规承揽业务、扰乱房屋鉴定市场、检测鉴定弄虚作假、不按照规范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备案管理,严格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鉴定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安〔2020〕4号),未办理入闽备案手续的省外鉴定机构,不得在明开展房屋鉴定业务,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无效。
(五)2022年度房屋鉴定机构备案工作于9月份正常开展,备案期限自然延续到2023年8月底。
联系人:李书豪,邮箱:smza8592025@163.com,联系电话:8592025.
附件:2022年度房屋鉴定机构抽检情况一览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