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8月24日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购房事项提示及预售资金缴交告知工作的通知》(明建规〔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可及时足额存入指定监管账户,避免预售资金被挪用、侵占现象发生,维护购房人、农民工等多方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关于加强购房事项提示及预售资金缴交告知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购房事项提示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购买提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与监管账户绑定的POS机的商户名、商户号等信息,确保购房群众充分了解购房有关事项和购房款缴存途径。
(二)加强预售资金缴存告知工作。在销售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购房人现场签署《预售资金缴交告知单》,告知购房人购房款收取的具体方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购房事项提示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告知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责令限期改正,确保预售资金及时足额缴存到指定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