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与市妇联共同召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
5月13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市妇联共同召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暨“雏燕关爱 爱心家长”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三明市妇联为三明中院颁发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证书,联合发布《三明市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状况(2016-2020年)》白皮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据悉,由人民法院与妇联组织联合发布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在全省尚属首次。
发布会上,三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泽民介绍了三明市两级法院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情况,三明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廖丽青介绍了三明市各级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情况,并共同慰问留守儿童代表,为他们送去爱心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人民法院是妇女维权的司法保障,妇联组织是妇女维权的坚实后盾。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与三明市各级妇联组织密切协作配合,采取多项措施倾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搭建家事司法协作平台,构筑家庭、单位、社会“三位一体”的妇女维权网络,实现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有效衔接。
依法审判,法律维权有力度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4189件,年均增长约6%。从案由来看,其中离婚纠纷10956件,占比77.2%;继承纠纷1645件,占比11.6%;抚养、监护权、探望权纠纷638件,占比4.5%;离婚后财产、婚约财产纠纷365件,占比2.6%;其他纠纷585件,占比4.1%。
1、积极促进婚姻家庭矛盾化解
全市法院以修复家庭关系创建和谐家庭氛围为导向,努力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家事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达9116件,占比64.2%,比一般民事案件高12个百分点。
2、全面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全市法院共发出51份人身安全保护令。90%的保护令案件在3天内作出裁定,保护令发出后,受害人未再反映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
3、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
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既保证公正审理,又注重妇女特殊保护。
4、依法严格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坚持共债共签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保障婚姻安全和妇女权益。
5、严厉惩治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
全市法院审结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600余件。对一些社会关注、影响面大,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及时公正的判决保护妇女人身安全。
特色创新,司法关怀有温度
1、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选任法律业务精通,且富有爱心、耐心的员额法官审理涉妇女权益保障的案件,妇女司法维权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根据审判进程发出“三书一证”,即“家事纠纷劝导书”、“冷静期告知书”、“子女抚养规划书”和“离婚案件证明书”,创新家事案件特殊诉讼规则。
2、开通维权绿色通道
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确有困难的妇女能打得起官司,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6.2万元。
3、纠纷一体化处理
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处理。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提出诉讼请求的,法院主动释明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
4、婚姻冷静期制度
对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意见分歧大的案件,给予当事人1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婚姻冷静期。同时,委托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矛盾调适和心理疏导。
5、家事调查观护机制
委托家事调查员(社会观护员)参与调查、观察、保护等诉讼活动,调查员在全面细致了解情况后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6、引入专业司法社工
2017年起,三明中院与团市委在全省率先引入“扬帆起航,法伴成长”司法社工介入家事案件项目。项目运行以来,司法社工参与案件审前社会调查348件,社会调查案件的调解率达33.33%。
延伸职能,社会参与有深度
1、构筑维权联动机制
与市妇联等部门共同制定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工作合力。与市妇联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实现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
2、打造反家暴救助平台
与市妇联联合制定《关于构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并于2016年联合成立全省首家反家暴联动中心,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个案235例,服务总时长累计超过4000小时。
3、探索维权延伸新模式
2019年,市中院联合市妇联等部门成立全省首家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提供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指导等公益服务。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中心离婚辅导率45.1%,劝和率46.7%。
多元普法,维权宣传有高度
1、强化家庭教育引导
在审理家事案件中贯彻教育、修复、维护的原则,开展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家庭伦理教育等,尽一切可能修复破损的婚姻家庭关系。设立家事审判圆桌法庭、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与婚姻家庭教育基地,营造温馨和谐的普法氛围。
2、积极构建普法宣教平台
全市法院相继开展了“立德树人、从家出发”、“柔性司法、关爱妇女”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送法进企业、上街头、入社区等,向广大妇普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
3、推进新媒体维权普法
结合我市工业城市特点,与三钢集团等企业开展“云”普法妇女维权院企共建行动,组建“女工法律咨询维权”微信群。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定期编发推送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在“三八妇女节”、“国际家庭日”等节点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报道家事典型案例60余则。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事关妇女的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三明市两级法院与三明市各级妇联组织将提升配合协作力度,共同创新完善妇女权益司法保护机制,构建专业审判、社会参与、联动维权、延伸保护、法制宣传“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妇女撑起一片晴空。
文稿来源: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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