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

日期:2021-09-27 09:01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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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直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考核方式 

单项否决 

— 

— 

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 

不合格网站、政务新媒体应立即整改。 

— 

年底综合考核 

网站建设 

(55) 

政务公开 

(16) 

政府信息公开 

(3) 

网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情况。 

日常监测 

信息发布 

(9) 

网站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发布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统计数据等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实用、准确、及时、规范,是否存在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实用内容情况,下同。 

日常监测 

网站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要求,设置专题专栏,对本部门、本领域涉及的财政资金、“十四五”规划、监管执法等重点信息发布相关政策和解读、公开工作部署进展情况,整合提供相关的政策、服务、知识、互动等资源。 

数据开放 

(4) 

1.各部门通过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面向公众和企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情况。开放数据质量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 数据质量评价规范》考核。 

2.利用开放数据实现的典型应用数量及应用效果情况。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回应 

(6) 

政策 

解读 

(4) 

解读形式: 

网站及时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情况。具体要求参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20号)。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比例: 

网站已发布的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比例情况。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随机抽查截至监测前一个月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部门或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不含人事任免、批复类文件)的解读情况。 

解读关联: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情况。 

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做好关联,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回应关切 

(2) 

网站针对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和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办事服务 

(16) 

服务事项覆盖度 

(6) 

事项清单: 

1.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本部门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 

2.基于省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系统,及时梳理、更新便民服务清单情况。 

年底综合考核 

服务事项覆盖情况: 

1.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覆盖情况: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数量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数量占比情况。 

2.便民服务事项覆盖情况: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事项数量与便民服务清单中的便民服务事项数量占比情况。 

办事指南准确度 

(4) 

随机抽查办事指南,检查服务实用、内容准确、表格样表提供等情况。对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 

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或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均缺失4类及以上,单项否决。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4.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或下载链接失效的。 

5.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6.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 

7.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 

日常监测 

在线办理深度 

(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等要求,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事项数量情况。 

年底综合考核 

协同办理: 

各部门办事服务实现区域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等情况。 

重点考核“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情况。 

用户体验度 

(2)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从“公众体验”的角度,通过查询精准度、引导便捷度、申报易用度等方面评价办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情况。 

日常监测 

互动交流 

(14) 

咨询 

投诉 

(4) 

留言公开: 

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公开情况。 

公开留言具备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要素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留言更新情况。 

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公开情况。 

日常监测 

办理答复: 

咨询投诉栏目答复信件的及时性情况。 

信件答复的内容质量情况(是否存在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不答复、推诿和敷衍现象)。 

在线 

访谈 

(5) 

访谈机制: 

在线访谈长期预告、下期预告情况。 

日常监测 

内容丰富度: 

网站自主开展在线访谈的丰富程度情况,以及本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接受上级单位网站和新闻媒体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内容整理情况(不包括内容链接、工作动态)。 

访谈质量: 

1.在线访谈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网友参与情况(是否与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互动是否有实质性内容)。 

答复公众问题的质量情况。 

2.网站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调查 

征集 

(5) 

内容丰富度: 

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的丰富程度情况。 

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活动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定期开展情况,以及内容质量情况等。 

监测时间点1年内开展次数少于3次的,本项不得分。 

日常监测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公开情况。 

意见征集分析、采纳公开情况。 

网上调查结果反馈: 

网上调查的分析、采纳公开情况。 

功能设计 

(3) 

开设规范 

(1) 

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性,以及网站管理主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公安备案标识等信息提供情况。 

日常监测 

网页设计 

(2) 

网页展现布局、转载分享功能、地址链接(外部链接)、悬浮框处理、商业广告处理、对主流浏览器兼容等方面设计规范性情况。 

网站页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改造,实现整体协同。 

政务新媒体建设 

(15) 

开设 

整合(5) 

账号开设 

(2) 

一个单位在同类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情况。 

日常监测 

各单位内设处室已开设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情况。 

开设规范 

(2) 

以单位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情况(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或个人名义开设)。 

政务新媒体名称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关联情况。 

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一致情况。 

备案情况 

(1) 

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向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情况。 

内容建设 

(10) 

更新频率 

(4)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内容更新频率情况。 

日常监测 

更新形式 

(3) 

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扩大传播效应情况。 

便民服务 

(3) 

通过政务新媒体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推动便民办事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提升一站式在线办理深度与广度情况。(在年底报送的工作总结中体现。) 

协同发展 

(15) 

信息转载 

(1) 

— 

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转载上级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文件情况。 

日常监测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12) 

在线访谈 

(4) 

各部门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安排的保障情况。 

日常监测 

调查征集 

(2) 

各部门围绕决策部署、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焦点,主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活动情况。 

重点考核结果反馈情况。 

日常监测 

互动交流知识库 

(2) 

各部门按照部门业务主题梳理、归纳、统计和汇编各类常见问题、热点问题、电子文件资料等,形成部门知识库,保障省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知识库”内容情况。 

重点考核本年度更新的数据质量。 

日常监测 

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及外文版 

(4) 

各部门网站对省政府门户网站主站整合的该部门网站文件、解读等政务公开及办事服务的内容保障情况。 

重点考核各部门保障的服务项目数量、栏目完整性、内容规范性以及信息持续更新等情况。 

日常监测 

各部门网站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内容保障情况。 

重点考核各部门保障的服务项目数量、准确翻译、及时更新等情况。 

“中国福建”内容保障 

(2) 

— 

部门对“中国福建”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情况。根据各部门报送信息被采用数量、刊发后的阅读量等情况计分。 

日常监测 

监督管理 

(15) 

监督检查 

(10) 

上级监督检查 

(5)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情况。以省政府办公厅汇总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信息内容提醒为准。 

年底综合考核 

第三方监督检查 

(2) 

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等情况。 

日常监测 

在2个工作日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监督评议信息管理系统”分发的意见与建议处理情况。 

本级自查 

(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开展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政府网站自查,在每季度第三个月通过部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专题公开自查情况(运维情况)。 

日常监测 

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 

1.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2.问题账号整改落实情况。 

注: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被网络安全监管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在专项检查中被发现重大安全问题,“监督检查”指标不得分。 

年度 

报表 

(1) 

— 

次年1月10日前编制上一年度《政府网站年报》并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情况。 

日常监测 

保障机制 

(4) 

网站工作总结 

(4) 

各部门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报送本年度本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领导重视、人员配备、资金(设备)投入、规章制度(含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情况)、其他考核指标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等情况以及相应附件。 

年底综合考核 

加分指标 

创新发展 

 

1.网站、政务新媒体在智能服务、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实践,特别是针对便民、利企、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案例。(在年底工作总结中体现,并附相关材料。) 

2.在2021年9月2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或省经济信息中心提供集约化建设、智能化应用、人性化设计、一体化服务、解读回应、数据开放优秀案例的情况。 

3.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要求,具有突出贡献。 

最高加10分 

年底综合考核 

适老化改造 

 

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工信部标准完成网站适老化改造情况。 

  二、市县区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市级分值 

县级分值 

考核方式 

单项否决 

— 

— 

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 

不合格网站、政务新媒体应立即整改。 

— 

— 

年底综合考核 

政府网站建设 

(57) 

政务公开 

(15) 

政府信息公开 

(2) 

网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日常监测 

信息发布(9/13) 

网站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发布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统计数据等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实用、准确、及时、规范,是否存在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实用内容情况,下同。 

13 

日常监测 

网站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财政、重点项目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设置专题专栏,发布相关政策和解读、公开工作部署进展情况,整合提供相关的政策、服务、知识、互动等资源。 

数据开放(4/0) 

1.各地区通过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面向公众和企业开放信用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交通运输、社保就业、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气象服务、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地理空间、安全生产、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机构团体、闽台和海外合作、统计服务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情况。开放数据质量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 数据质量评价规范》考核。 

2.利用开放数据实现的典型应用数量及应用效果情况。 

—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回应 

(6) 

政策解读 

(5/6) 

解读形式: 

网站及时发布本设区市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具体要求参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20号)。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比例: 

已发布的以本设区市人民政府或本设区市人民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比例情况。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随机抽查截至监测前一个月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设区市政府或本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不含人事任免、批复类文件)的解读情况。 

解读关联: 

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情况。 

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做好关联,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新闻 

发布会 

(1/0) 

网站以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方式,直播、录播、转播新闻发布会情况(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年底综合考核 

办事 

服务 

(14) 

服务事项覆盖度 

(4) 

事项清单: 

1.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情况。 

2.基于省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系统,及时梳理、更新便民服务清单情况。 

年底综合考核 

服务事项覆盖情况: 

1.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覆盖情况: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数量与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数量占比情况。 

2.便民服务事项覆盖情况: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事项数量与便民服务清单中的便民服务事项数量占比情况。 

办事指南准确度 

(4) 

随机抽查办事指南,检查服务实用、内容准确、表格样表提供等情况。对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 

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或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均缺失4类及以上,单项否决。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4.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或下载链接失效的。 

5.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6.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 

7.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 

日常监测 

在线办理成熟度 

(4) 

在线办理深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等要求,考核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事项数量情况。 

年底综合考核 

协同办理: 

各地区办事服务实现区域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等情况。 

重点考核“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情况。 

用户体验度 

(2)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从“公众体验”的角度,通过查询精准度、引导便捷度、申报易用度等方面评价办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情况。 

日常监测 

互动 

交流 

(13) 

咨询 

投诉 

(3) 

留言公开: 

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公开情况。 

公开留言具备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要素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留言更新情况。 

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公开情况。 

日常监测 

办理答复: 

网站展示的本地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答复信件的及时性情况。 

信件答复的内容质量情况(是否存在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咨询不答复、推诿和敷衍现象)。 

在线 

访谈 

(5) 

访谈机制: 

在线访谈长期预告、下期预告情况。 

日常监测 

内容丰富度: 

网站自主开展在线访谈的丰富程度情况,以及本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接受上级单位网站和新闻媒体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内容整理情况(不包括内容链接、工作动态)。 

访谈质量: 

1.在线访谈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网友参与情况(是否与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互动是否有实质性内容)。 

答复公众问题的质量情况。 

2.网站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调查 

征集 

(5) 

内容丰富度: 

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的丰富程度情况。 

意见征集活动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定期开展情况,以及内容质量情况等。 

监测时间点1年内开展次数少于6次的,本项不得分。 

日常监测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公开情况。 

意见征集分析、意见采纳公开情况。 

网上调查结果反馈: 

网上调查分析、意见采纳公开情况。 

功能设计 

(9) 

— 

一号登录: 

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对接,实现“一号通认”情况。注册用户在网站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实现一号登录情况。 

日常监测 

IPv6改造: 

部署在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上的政府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情况。 

集约共享: 

各地区通过集约化建设实现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共享互认情况。 

重点检查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栏目或系统的信息数据是否与内容保障来源网站或系统的信息数据保持同源、支持调用。 

网页设计: 

1.网页展现布局、转载分享功能、地址链接(外部链接)、悬浮框处理、商业广告处理、对主流浏览器兼容、页面自适应等方面设计规范性情况。 

2.网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改造,实现整体协同情况。 

智能搜索: 

1.优化网站搜索功能,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情况。 

2.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3.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提供主题场景搜索、应用场景搜索、关联智能问答、关联地图服务、搜索框计算、搜索结果置顶等场景式搜索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情况。 

智能互动: 

1.网站梳理、归纳、统计和汇编各类常见问题、热点问题、电子文件资料等情况。 

重点考核本年度更新的数据质量。 

2.单个关键词问答、复杂意图理解、拼音理解、融合答案输出、错别字识别等功能的实现程度及输出答案的准确度。 

政务新媒体建设 

(19) 

开设 

整合(5) 

账号开设 

(2) 

一个单位在同类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情况。 

日常监测 

开设规范 

(1) 

以单位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情况(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或个人名义开设)。 

政务新媒体名称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关联情况。 

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一致情况。 

备案情况 

(2) 

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向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情况。 

主账号内容建设 

(10) 

更新频率 

(4)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内容更新频率情况。 

日常监测 

更新形式 

(3) 

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扩大传播效应情况。 

日常监测 

便民服务 

(3) 

通过政务新媒体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推动便民办事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提升一站式在线办理深度与广度情况。(在年底报送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总结中体现。) 

— 

年底综合考核 

媒体融合 

(3) 

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务服务等工作情况。(在年底报送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总结中体现。) 

— 

年底综合考核 

部门账号内容 

建设 

(4) 

更新频率 

(2)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2个被抽查的部门账号内容更新频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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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测 

更新形式 

(2) 

2个被抽查的部门账号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扩大传播效应情况。 

协同发展 

(7) 

信息转载 

(2) 

— 

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转载上级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文件情况。 

日常监测 

内容保障 

(5)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4) 

各地区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重点考核各网站按照统一标准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专题,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等情况。 

日常监测 

“中国福建”内容保障 

(1) 

各地区对“中国福建”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情况。根据各地区报送信息被采用数量、刊发后的阅读量等情况计分。 

日常监测 

监督管理 

(17) 

监督检查(11) 

上级监督检查 

(6) 

本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情况。以省政府办公厅汇总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信息内容提醒为准。 

年底综合考核 

设区市政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以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绩效得分为准。 

— 

第三方监督检查 

(2) 

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等情况。 

日常监测 

在2个工作日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监督评议信息管理系统”分发的意见与建议处理情况。 

本级监督检查 

(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开展本地政府网站监督检查(县级政府网站自查),在每季度第三个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专题公开检查结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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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测 

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 

1.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2.问题账号整改落实情况。 

注: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本地政府网站被网络安全监管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在专项检查中被发现重大安全问题,“监督检查”指标不得分。 

年度 

报表 

(2) 

— 

次年1月10日前编制上一年度《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并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汇总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情况。 

日常监测 

次年1月10日前编制上一年度《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并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情况。 

— 

保障 

机制 

(4) 

网站工作总结 

(4) 

各地区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报送本年度本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领导重视、人员配备、资金(设备)投入、规章制度健全(含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情况)、人员培训、其他考核指标要求提供的材料等情况以及相应附件。 

年底综合考核 

加分指标 

创新发展 

— 

1.网站、政务新媒体在智能服务、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实践,特别是针对便民、利企、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案例。(在年底工作总结中体现,并附相关材料。)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要求,具有突出贡献。 

最高加10分 

— 

年底综合考核 

适老化改造 

— 

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工信部标准完成网站适老化改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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