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从16元降为13元

日期:2023-02-07 17:15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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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形势需要,市医保局按照省上工作部署,完善新冠病毒相关收费政策,并于2月8日起执行。

  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由每人次16元调整为13元(含检测试剂),降幅18.75%;混采检测价格由每人次5元调整为3.5元(含检测试剂),降幅30%。

  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由每人次2元调整为1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5元每人次。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三、增加了“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治疗、体外人工膜肺安装术、人工膜肺的膜肺更换术”等9个治疗项目,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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