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支持沪明对口合作若干措施
日前,福建省紧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产业合作、红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出一系列推动沪明对口合作的支持政策,推动三明打造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典范。
推动产业深度对接。围绕提升产业承接能力,推动省属国企参与沪明合作共建产业园建设,加快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创新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昌福(厦)高铁、长汀至永安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优化三明—上海往返列车时刻,推动开行上海虹桥—泰宁动车。
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支持三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大沪明合作共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病诊疗中心设置、限制性技术应用项目审批等方面倾斜力度。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加快沙县小吃等特色富民产业发展。支持建设预制菜产业基地和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打造上海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将从党的诞生地(上海)到红军长征出发地(三明)等列入省社科规划课题。加快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将三明市中央苏区革命纪念馆等一批红色文化遗址遗迹、纪念设施纳入省委党校现场教学基地(点),筑牢结对双方红色教育培训、红色研学合作基础。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福建省级财政部门每年按照上海市财政支持三明市对口合作的财政资金额度给予1:1配套安排资金;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鼓励银行稳步增加三明信贷投放,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陈 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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